體總業字第
1150000000號

一、宗    旨:為推廣我國街舞運動風氣,培養優秀裁判人才,提升裁判素質,建立並落實運動舞蹈裁判制度,進而提升我國競技水平、培育選手為國爭光。

二、指導單位:運動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體育運動舞蹈總會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街舞運動推廣協會

五、講習日期:115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週日到週二 共3天)

六、講習地點:臺北市立大學(天母校區)台北市忠誠路二段101號

七、報名對象:

       1. 想在未來擔任街舞賽事的裁判工作並深入瞭解國際與國內的裁判評分體系。
       2. 具有本會裁判資格欲進修之專業人士

八、報名及各項費用:報名費用如下:

  1. 講習報名費8,800元。(僅參加講習不參加檢定考試者完成講習後頒發研習證明)
  2. 通過檢定後需繳交3,200元本會證照系統管理年費(四年期)始可取得正式裁判資格。
  3. 已具有本會裁判資格者得參加本講習會作為專業進修,每學分收費300元。
  4. 報名請至本會官網登入個人帳戶 http://www.ctdsf.org.tw/members/login.php (尚無帳戶者需先註冊帳戶並待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名)。
  5. 承上,登入帳戶後點選進入【帳號資料】頁面,在裁判資格處點選【課程報名】即可進行線上報名與繳費。

九、裁判資格:取得C級裁判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1. 需完成參與本講習所有課程(3日共24小時)並通過檢定。
  2. 最低須年滿18歲並具備高中職畢業學歷。
  3. 具運動舞蹈(街舞)相關實務經驗並提具下列至少一項證明文件:
    1> 曾參加本會舉辦或認證之研習課程。
    2> 就讀或曾就讀高中以上舞蹈相關科系。
    3> 曾參加本會團體會員舉辦之街舞競賽擔任評審、獲獎經驗或擔任其指導教練。
    4> 經本會街舞委員會推薦者。
  4. 無下列任何情形:
    1> 犯傷害罪章之罪。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刑法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之罪。
    3> 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 犯刑法殺人罪章之罪。
    5> 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5. ※ 須繳交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刑事警察紀錄證明(可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俗稱良民證)。

十、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7日 (星期三)止,逾期報名加收行政費1000元。

十一、注意事項:

  1. 本講習之線上課程,上課連結預定於講習前一日提供,上課及檢定時須全程開啟鏡頭。
  2. 參加本講習會研習時數未達24小時不得參加學、術科檢定。
  3. 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填報名參加本活動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4. 報名成功後 3 日內提出退費申請者,全額退費;介於報名成功 3 日後至講習開始前 3 日間提出退費申請者,退費 50%;講習開始前 3 日內起恕不接受退費申請。
  5. 各項學、術科檢定,未通過者需另外申請補考,補考每項收費500元, 每次補考收費上限3000元。
  6. 身分證明文件、學力證明、無犯罪紀錄證明需上傳至本會官網個人帳戶並繳交年費始得發證(刑事警察紀錄證明若報名時尚未核發,可先以網路申請成功之畫面截圖作為憑證上傳,並須於 14 天內將正式的刑事警察紀錄證明上傳始得發證)。
  7. 參加本次講習通過檢定者,資格生效日及年費起算日一律訂為講習結束後之隔日,可領取實體證件之時間依上級單位製證核發之時間為準(約2~3個月),學員辦理領證之時間不影響資格生效日及年費起算日。
  8. 註冊帳戶、報名方式或繳費等相關問題可利用本會官方Line帳號洽詢(ID:@ctdsf1994)或於上班時間週一至周五10:00~12:00、13:00~17:00來電本會辦公室(02)8771-1501洽詢。
  9. 備註:報考人數未達10人本會得無條件延期或取消舉辦。
  10. 已經有持證裁判,也可另外報名網路旁聽方式參加本講習之課程進修,上課連結預定於講習前一日提供,上課時須全程開啟鏡頭,若未開啟鏡頭違,網路旁聽連結將會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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